多家租车行被骗 犯罪分子非法获利
张某,24岁,湖南怀化市沅陵县人,张某从汽车租赁公司租完车后,将其抵押给另一男子邵某。邵某又以租赁为幌子非法将车辆买卖出租,从中非法获利。2012年9月13日,这两名男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湖南省沅陵县检察院依法逮捕。
2011年-2012年期间,他以租赁汽车为名,通过伪造虚假信息和虚构事实等手段,先后在沅陵县、怀化市城区等地车行签订合同,租赁汽车60余台。之后,他将骗租来的汽车,以40000-60000不等价价格抵押给怀化市鹤城区的邵某(53岁),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邵某在明知张某抵押的车辆来路不明的情况下,又将从张某处获得的51台车以租赁为幌子,变相卖给他人。每台车获利10000―20000不等,共计非法获利90余万元。
多家车行一直追讨被租出去的汽车都没有结果,2012年7月14日其中一家车行老板向沅陵县公安局报案。2012年7月14日沅陵县公安局立案进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