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必须带户口簿原件,扫描件是不行的。如果户口簿掉了,可以由街道办出具证明,然后先补办户口簿,再办理二代身份证。
一、受理范围:
1、持第一代证换领、年满16周岁申领、遗失补领的居民均可申领(16周岁以下居民可自愿申领)。
2、人户分离人员,须将户口迁往实际居住址后再办证。
3、重码人员或地址不规范的,须先申请更正后再办理。
二、办证流程:
1、持身份证原件(未申领第一代身份证者,持户口本),到具备拍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相片技术的照相馆照相。
2、持户口簿原件、第二代证相片2张(其中1张须带有采集点提供的条形码),到户籍所属区的办证中心填写办理申领二代证的申领表(属换领的须带旧身份证)。
3、已被受理申办第二代身份证材料二个月后,凭户口簿原件、受理回执(属换领的须带旧证),到原办证点取证。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
问: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对相片有什么要求?
答: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用公民本人的近期彩色相片图像。为确保相片质量和人像的尺寸、角度、姿态、色彩等的统一,公安部制定并公布了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所用相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6mm。
问:港澳台同胞、华侨以及加入或者恢复中国籍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是否能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答: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问: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减收工本费。减、免工本费人员应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开具有关证明。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公安机关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额上缴国库。
问: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尚未到期的,是否能继续使用?
答:在尚未开展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地方,或公民本人尚未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其所持有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仍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废止时间将另行规定。
问: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16周岁至2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