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带驾租车属于道路运输行业包车客运的一种业务,又具有租赁特性,因此,多数国家对其监管是和普通汽车租赁服务不一样的,倾向于客运行业的监管模式”。比如在英国伦敦、美国纽约,规定承租方必须经过获得批准的经营商的预约,才能租用带司机的车辆。纽约规定,带司机车辆载客不得超过20人,承租方不得在街旁搭乘带司机的租赁车。据了解,在国外,租车人可按需求购买保险。如在美国工作的王先生,当年刚到美国时租车买了全险,后来才知里面居然包含宠物坐车意外险和高尔夫球杆丢失意外险,但这些根本用不到。以后他有了经验,租车时就将这些险种去掉,保费自然便宜很多。看来,国内租车行业也需根据客户需求不断改进,使租车人早日拥有自由选择保险的权利。同样是英国,有的城市则对带司机租赁没有限制。在日本,规定汽车租赁不得提供驾驶服务,但不禁止提供驾驶人员信息。韩国规定不得提供驾驶劳务,外国人、残疾人、65岁以上者、团体客户、租期6个月以上者除外。但目前在我国,关于汽车租赁业的全国性政策法规,还未提上公开日程。汽车租赁市场前景非常广阔,目前关键是要有正确、明确的市场定位。如果能跻身现代服务业,将给汽车租赁行业带来一系列政策便利。比如,可以享受环保政策在税收融资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