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个身高只有1.4米的33岁男子,在两个月内租下汽车租赁公司总价值70余万元的9辆出租车,然后抵押给他人,骗取现金23万元。昨日,绰号“矮球”的郭某被泉港公安分局移送起诉。
今年23日,郭某向泉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时,老板嫌他个子矮小不愿租给他,郭某为证实自己的实力,便说他在泉港峰尾一村庄经营茶店,邀请老板到茶店泡茶。次日,老板来到茶店查探虚实,决定相信郭某。27日晚,郭某与这家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合同,租下一辆轿车,每月租金5000元。租到轿车后,郭某便把它抵押给庄某,骗借2万元。
虽然郭某确实在经营茶店,但他平时沉溺于赌博,茶店生意很差,只是用来撑门面的。因自己个子矮小,为取得他人信任,郭某经常声称自己是茶店老板。今年到期间,郭某为还赌债,先后向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共骗租了9辆小轿车,全部抵押给他人骗借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