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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检察建议规范机动车租赁市场秩序

2012-01-15 16:14:16 来源: 客运站

  “检察官为俺们帮了一个大忙!以前俺每租出去一辆车都是提心吊胆,担心抵押的证件有假,租出去的车有去无回。现在证件验证有了保障,再也不用担心被骗子骗租了……”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从事汽车租赁职业的小周高兴地告诉记者说。
  小周从事汽车租赁职业已有5年的时间。5年里,他先后被骗子骗租了两辆车。一次是被骗子骗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价值4万多元;一次是今年被骗走了一辆赛拉图轿车,价值7.5万元。“这五年辛辛苦苦挣的钱都赔在这两辆车上了!”小周叹息地说,“在我们这个行业中,与我有同样被骗经历的人还有很多,运气好的,公安机关破了案,车辆还能追回;遇到狡猾的骗子,只能自认倒霉了。”
  针对近年来汽车租赁诈骗案件频繁发生的实际,今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围绕以来在临沂城区发生的19起汽车租赁诈骗案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研究。“从调查分析的情况来看,骗子诈骗的手法并无高明之处,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使用伪造的身份证、驾驶证作抵押骗租车辆,然后驾车逃之夭夭。问题的关键是车辆出租人辨别不出来证件的真假。”兰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王金红介绍说。
  为有效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兰山区检察院经检委会研究决定,有针对性地发出了两份检察建议:一方面建议公安机关为汽车出租人提供验证证件真假提供便利;另一方面建议出租人在出租车辆前务必做到“两核对”,即核对用于抵押的证件信息与公安部门登记的信息是否一致,核对用于抵押的证件上的照片是否是租车者本人。若有疑点,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避免被骗造成损失。
  两份检察建议发出后,很快得到了两个被建议方的积极回应。兰山区公安分局根据检察院的建议,在市区内设立了十余处证件验证网点,并向从事汽车租赁行业的经营者公布了网点电话,为证件验证提供便利;各经营者纷纷表示要严格按照检察机关的建议,认真落实“两核对”措施,避免再次被骗。
  “去年以来,我院按照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执法办案深入查找各项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发放检察建议、派驻工作组、召开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十余个行业和系统建立完善社会管理制度16项,纠正不规范行为60余次,排除社会管理隐患23处,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兰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正海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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