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的汽车是无权抵押的,但嵊州有这样一个人,借走了朋友从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汽车,还私自将车抵押给了别人。更让人头痛的是,如今这个人找不到了,汽车也不见了。昨天,嵊州市的蒋先生来电,讲述了他碰到的这件为难事。“人找不到了,派出所又不受理这件事情,每天我还要代付租金,这该怎么办啊?”
借走的汽车被抵押了
蒋先生是嵊州一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合伙人,眼下租赁公司主要由蒋先生打理。
23日,一位姓马的嵊州人来到了租车公司,表示要租一辆汽车,蒋先生给他办理了相关手续,马某租了一辆价值为9万元左右的北京现代牌轿车。
租期到后,马某迟迟没有来还车。蒋先生多次打电话催问,马某才向蒋先生讲明了情况。原来,马某租车的当天,就把车借给了朋友陈某。但陈某不是自己要用车,而是把车子抵押给了别人。而让人为难的是,从那以后,陈某不知去向,再也联系不上了。
每天自付200元租金
蒋先生说,当时他们跟马某约定的租金是每天200元,但由于马某现在无法承担每天200元的租金,而车子又是经他之手租出的,所以,这200元一天的租金,眼下都只能暂时由他自己代付。
为了早点把车找回来,蒋先生想了很多办法,但都没有效果。他还曾到嵊州当地的派出所报案,希望派出所能帮他处理这件事。“我向派出所讲明情况后,派出所的有关人员却告诉我,派出所不能受理这个案件,让我去找律师或者去法院。”
这下蒋先生为难了,车和人都找不到,每天的租金还要付下去,这可怎么办啊。
律师称抵押是无效的
浙江乾盛律师事务的申铁旗律师认为,陈某无权把车抵押出去,因此他的抵押是无效的。碰到这种情况,蒋先生首先可向派出所报案,让派出所帮忙找回那辆被抵押的车,这样就好处理了。但如果派出所不受理这件事,就只好打官司了,同时也要追究马某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