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高利贷无法偿还,竟然在一年内租了18辆车用于抵押借款,诈骗案值200余万元。8日,警方将外逃两年的诈骗嫌疑人崔某押解回石嘴山市。案件虽告破,但汽车租赁市场的混乱局面亟待业界反思。
2007年,崔某因欠高利贷无法偿还,便利用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存在的漏洞,以租车为名,先后从大武口区正通汽车租赁公司、川宁汽车租赁公司、陆申汽车租赁公司等10余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走广州本田、现代伊兰特、雪佛兰景程等小型轿车18辆。而后,其将轿车作抵押借高利贷,一次借5万元,每月利息5000元,所借钱款除用于支付租车费用及偿还高利贷利息外,剩余全部挥霍。2日,租赁公司及放高利贷人员纷纷找其索债,此时,刚结婚的崔某拿不出钱,便选择逃跑。
10天之内,石嘴山市已破获两起涉嫌诈骗租赁公司汽车案。为何汽车租赁公司屡遭暗算记者走访了部分汽车租赁公司。据悉,2004年全国颁布实施的《道路运输条例》并未将汽车租赁纳入其中,交通部门无法依据法律对汽车租赁进行管理,导致汽车租赁市场处于管理的真空状态。近几年,汽车租赁行业盲目发展、经营混乱,经营者只要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就能够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租车者在租赁公司租车更是方便快捷,只要出示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押金,就可开车走人。
驾驶证和身份证是不是真的?租车者是否有能力支付租金?“没法辨别。”石嘴山市一家租赁汽车公司负责人坦言,“很多租赁公司都买的是二手车,买全保保险的很少。车被骗了,只能寄希望于警方破案。”多家租赁汽车公司表示,警方如果能提供一套查询租车人身份真伪的业务,被诈骗的几率将大大降低。警方提醒,汽车租赁公司不仅要核实租车人真实身份,还要鉴别对方是否有能力支付租金,不能为了赚一点租车费而被诈骗整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