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我在一个介绍所租了一辆车,交给‘车主’4000元押金,当我要求退还押金时,发现这个‘车主’是假的,现在都找不到这个人了。”昨天,读者李先生打进本报热线88811110说。
李先生是永嘉人。一个月前,他通过位于市区龟湖路的一家介绍所联系到了要出租车子的吴某。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李先生支付了4000元押金给吴某后,做起了“的哥”。但开了10多天车之后,李先生不想干这行了,于是找到吴某要求退还押金。
“他的时候他又说推迟几天。他说车子他也是从别人那里租的,他要到车主那里把押金退回来了再给我。我明知道自己上当了,也只能按他说的办。”李先生说。过了几天,李先生再拨打吴某手机,吴某说自己出差了。就这样一拖再拖,李先生交的押金一直没能拿回来。几天前,李先生再次找到吴某家去,却发现他家的房子已经卖给了别人,吴某的手机也关了。
李先生说,被骗的不只是他一个人,他在吴某家门口遇到3个去退押金的人,他们每人押了10000元。
记者联系上那家介绍所,工作人员称,当初租车时已经告知李先生该车是吴某从别人那里租来的。但李先生称对此他一点都不知情,他以为有辆车可以开走就行了。
记者咨询了金克明律师事务所。金克明律师提醒,在建立租赁关系之前,承租人要先审查收取押金的到底是不是车主,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师。租车时要找一家信誉好、规范的租赁中介。双方必须签订租赁协议,并且条款必须要详细具体,一旦发生纠纷有据可查。
对于李先生的情况,金律师建议向派出所报案,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讨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