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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租车拉乡亲赴婚宴收车费 涉嫌非法客运

2012-01-11 00:41:28 来源: 客运站

  运政:收取费用涉嫌非法客运 驾驶员:每天收150元是租车费
  核心速读 47岁的魏师傅和仙老师是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人。仙老师远在玉溪市澄江县的侄女将要出嫁,便租用了魏师傅从租车行租的一辆11座小型普通客车,以每天150元的价格由魏师傅驾车送他们家共10人到澄江参加婚礼。8日下午,魏师傅驾车载着仙老师等10人从武定经过昆明市富民县大营路段时,被富民县交通运政管理所稽查人员堵了下来。因车辆没有携带道路运输证,涉嫌非法客运,稽查人员将车和驾驶证查扣。
  收取车费被查扣
  魏师傅已有20多年驾龄,经常帮一租车行开车。同村的仙老师由于侄女要结婚,两人商量好以每天150元的价格租用一辆普通型客车,共4天,送家人参加侄女婚礼。
  8日,仙老师、75岁老母亲等10人坐上车,高兴地带着礼品准备到远在玉溪市澄江县亲戚家参加婚礼。下午3时许,车到富民县大营镇时,被富民县交通运政管理所稽查人员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结果,因车辆没有道路运输证,经询问,又收取了相关租车费用,稽查人员按照1日起实施的《昆明市打击非法客运车辆经营行为规定》,以车辆涉嫌非法客运将车和魏师傅的驾照查扣。
  车被查扣后,仙老师等人从富民乘坐班车到达昆明,然后改乘车辆到达客运站,再转乘澄江客车于当晚8时许到达亲戚家。
  驾驶员 收的费用是车的租金
  魏师傅很无奈地看着稽查人员。据了解,这辆11座普通客车属于武定县一租车行,行驶证明确注明了使用性质为“租赁”。事后,魏师傅提交了租车行出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上写有“经济性质为汽车租赁”。运政部门认为车辆须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但此车的道路运输证一年前因没能审验通过,已被注销。因而,富民县以“违反道路运输管理”,对魏师傅作出了查扣车辆和驾驶证处理。
  10日下午,魏师傅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车辆《道路运输证》正在由武定当地运政部门进行补办。他说:“仙老师所给付的租车费用都交给了租车行。”
  运政部门 涉嫌二次转租
  记者电话联系了昆明市富民县交通运政管理所稽查人员。一名杨姓稽查人员说,因车辆没有《道路运输证》,经查,此证已在一年前未能通过审验而被注销。同时,驾驶员不是租车行人员,可能存在二次转租形式收取费用,因而采取查扣处理。
  据稽查人员介绍,租车行车辆在相关证照齐全的情况下,被包租后再转租,进行交易,均可认定为涉嫌“非法客运”,将依据规定由交警部门给予吊销驾照和没收车辆。目前,对此事,富民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将上报昆明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如查实存在上述问题,运政部门将对车辆进行没收,交警部门将对驾照进行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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