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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象山发生租来轿车转手卖掉

2012-01-18 05:37:18 来源: 客运站

  象山已发生多起类似的“租”车案件
  本报讯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汽车租赁合同,加上几千元押金,就能从汽车租赁公司轻松租得一辆价值10多万元的轿车。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租借手续的“低门槛”,伺机进行作案。
  近日,象山警方先后接到一些汽车租赁公司的报案,称有人将轿车租走后没几天,就连人带车不知去向。经初步调查,类似“租”车案件有6起,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警方对此高度关注。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将视线集中到王某、马某身上。经查,初至中旬,王某、马某为筹措资金,先后与4家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交了几千元押金后将轿车租走。随后,他们将轿车低价抵押或转卖给他人或二手车交易市场,共得赃款20余万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当前银行货币紧缩、资金筹措较难的情况下,汽车租赁行业不完善的机制和规定存在安全隐患,业主又缺乏必要的防范意识。因此,“租”车后将车子抵押或转卖骗钱,成了一些不法分子短时间内筹钱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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