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女子刑满释放后,为敛财偷取他人身份证向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将租车典当后,款项挥霍一空。日前,该女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家住吴忠市利通区的无业人员肖萍2006年因诈骗粮油肉食被法院判刑。去年7月,肖萍刑满释放后,结识离异男子杨洪,谎称帮其打扫居室,期间将其身份证盗走。2008年1月20日,肖萍前往银川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车。该公司让其出示有效证件,肖萍称其身份证丢失正在补办,向租赁公司出示杨洪的身份证并称杨是自己的“丈夫”。租赁公司遂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并收取3000元租金,将一辆价值14余万元的轿车租给她使用。肖萍随即将车抵押给银川一典当行,获得现金7万元。
2月29日,汽车租赁公司见车迟迟不予归还,发现肖萍无法取得联系,杨洪对此事毫不知情后,随即向警方报案。3月6日,警方在棋牌室将肖萍抓获。经审讯,肖萍如实供述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