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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水运会”标志 山东日照一经销商被罚

2012-01-07 08:15:44 来源: 客运站

    本想借水运会盛名提升煎饼知名度,让自己经营的商品火一把,不料却违反了法律。近日,山东日照东港工商分局查处一起侵犯“水运会”特许标志专用权案。

    据了解,李某在日照从事煎饼经营多年,看到水运会即将召开,李某突发奇想,“如果把‘水娃’印到煎饼包装上,肯定既能宣传日照,又能提升煎饼的知名度。”于是,李某就安排女婿到临沂一印刷厂印制了8000个带有“水娃”标志的煎饼包装袋,将煎饼包装成袋后,主要送往山海天景区内的各大商场、超市。新包装袋一用,销量明显增加。李某正在收获喜悦之时,却被工商部门查获了。

    执法人员介绍,中国水上运动会会徽、吉祥物属特殊标志,已获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水运会会徽、吉祥物。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尚未使用的1800个带有“中国水上运动会吉祥物——— 水娃”标志的包装袋依法予以没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行政处罚。
 
 


关键词:水运会 山东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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