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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安排专项资金 支持水路交通节能减排

2012-01-08 23:36:34 来源: 客运站

       路透北京6日电 中国财政部周三发布通知称,"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从一般预算资金和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中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

  财政部网站发布"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初期投资效益不明显,但社会效益明显、公益性较强或国家发展战略重点支持的节能减排项目.

  支持的对象是开展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重点重点支持为国务院文件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实施单位,和参加"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的企事业单位.

  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相关新机制、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原则上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由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根据项目性质、投资总额、实际节能减排量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等综合测算确定补助额度.

  对节能减排量可以量化的项目,根据年节能量按每吨标准煤不超过600元人民币,或采用替代燃料的按被替代燃料每吨标准油不超过2,000元给予奖励,对单个项目的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对于节能减排量难以量化的项目,可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核定补助额度,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设备购置费或项目建筑安装费的20%;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该暂行办法于20日发布,并已从当日起执行.


关键词:水路 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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