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私家车挂靠在租赁公司名下,又炮制出“司机聘用合同”,在各个旅游景点拉客。乘客上车前先签定所谓合同,让人误以为这是“租车代驾”服务,以逃避打击。近日,运管部门查处了不少这样变相非法营运的“黑车”。
游客付钱引起稽查人员怀疑
据西安火车站广场管委会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稽查人员介绍,3日下午4时,一辆黑色上海华普轿车停靠在火车站广场一停车场,从车上下来两名游客,下车时给了司机100元钱。这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怀疑,当即将车扣下。
调查时,两位游客坚称“车是他们租的”,并解释“100元钱是租车从兵马俑到火车站付给司机的工资。”司机段某也理直气壮地称,他的手续是齐全的,还拿出了汽车租赁合同和司机聘用合同来证明,强调自己是“给别人代驾服务”。
经核实,汽车租赁合同没问题,该车确实挂靠在西安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名下。但稽查人员还是从《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找出了合同中的“猫腻”——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向租赁的汽车提供驾驶服务;汽车租赁期间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道路的运输活动。段某行为刚好触及这两条,因而所谓的“司机聘用合同”并不合法。已营运半年多 从未被抓过在法规面前,段某只好承认了打着“代驾租车”的幌子从事非法营运的事实。他说,半年前他将车挂靠在一个汽车租赁公司后,拿来空白的汽车租赁合同,在13条约定事项中填写“本公司不提供驾驶员,可提供代驾服务”,然后又炮制出“司机聘用合同”要求乘客上车前必须在“合同”上签名,以为有了这两样东西就可以万无一失,将非法营运合法化。
据段某交代,他通常在各个旅游景点拉客,还制作了一些名片进行散发,半年来还没有被抓过。
发现黑车打68615035举报
昨日下午,记者看到所谓的“司机聘用合同”。合同共有7项条款,涉及到合同起止时间、司机的工作范围等,尤其是第4条规定了代驾工资,实际上就是双方的议价,可见段某的用心良苦。
据稽查人员介绍,像这样打法律擦边球的非法营运情况逐年增多,也具有隐蔽性,也增加了稽查难度。连日来,西安火车站广场管委会车辆管理科查处了不少这样的“黑车”。有的“黑车”使用下线的出租车,车身也不变更颜色,与正规的出租汽车很像,尤其是夜间,令广大乘客难辨真假。“我们一直坚决打击黑车,为正规出租汽车营造良好的营运环境,也希望广大乘客在乘车时多留个心眼。同时,欢迎市民向我们举报,电话029-68615035。”火车站广场管委会车辆管理科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