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租车资讯

首页
汽车
火车
机票
公交
天气
资讯
问吧
工具
地图

保险的三大基本原则 及其在车险中的运用

2012-01-17 07:56:04 来源: 客运站
    汽车保险包括交强险和一般商业险,交强险为强制保险,而一般商业险则为自愿保险。下面是3个最基本的保险原则在车险实务中的应用:

  (一)可保利益原则

  车辆过户后,原车主对该车辆就不现具备可保利益(即:该车已不是原车主的财产,与原车主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因此,如果不对保单进行批改,则原保单将失效。

  (二)损失补偿原则

  车主以10万购一辆二手车,投保车损险时应按此款车新车购置价(18万)投保;但如果保险事故车辆全损,保险公司只能赔付10万,而非18万。

  (三)最大诚信原则

  车辆如果被车主私自改装,在投保时却没有告诉保险公司,发生相关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将有权拒赔。

上一篇:雨季来临勤做保养 行车牢记三点安全处方 下一篇:最讨人嫌的七条驾车表现 看自己有木有
  • 相关阅读

    @2005-2018 闽ICP备2020019188号-8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